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6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6年11月3日至200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即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134人,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笔试+面试类)》、《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直接面试类)》(附件1)。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五、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笔试+面试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6:00。 直接面试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8日12:00,报考者可在网上或直接到招聘现场(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名。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揭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对应选择“2025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笔试+面试类)”或“2025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直接面试类)”批次,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报考“笔试+面试类”岗位的只能选择该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直接面试类”岗位的可同时选择岗位性质为“卫生类A”或“卫生类B”中的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6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已毕业的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审核意见。笔试+面试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将从11月3日9:00开始,11月11日16:00前完成。 直接面试类岗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8日9:00至12:00,地点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五)查询结果 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能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补充提交完毕,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告)。 (六)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笔试+面试类岗位报考者于11月12日15: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笔试+面试类岗位确认考试报考者于2025年11月18日10: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者妥善保管。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六、考试 (一)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根据岗位性质对应按教育通用类、卫生通用类、综合类分别进行命题。参加考试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将于2025年11月23日在揭阳市举行,笔试时长为9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者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划定。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实施 面试形式:面试将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讲课)、说课或专业考查等形式。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2月下旬至2026年1月上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揭阳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面试成绩: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二)直接面试岗位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1月8-9日,面试地点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面试次序按“卫生类A”岗位、“卫生类B”岗位安排,经面试没能成为“卫生类A”岗位签约的人员还可参加“卫生类B”岗位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离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问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每人的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 5、签订协议。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程序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七、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八、考察 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是否属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属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招聘单位还需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九、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权限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十二、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在本报名时段外,还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可根据需求灵活接受报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可不受招聘人数限制,不占用本次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不与同岗位其他硕士学历人员形成竞争关系;可不用参加笔试,通过直接面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直接面试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按程序报备后组织实施。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及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违反诚信报名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咨询的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0757-82133871/72(技术公司)、0663-8233640(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笔试+面试类)》、《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直接面试类)》 2.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公开招聘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属下32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07名(其中市检察院属下事业单位2名,市卫健局属下事业单位20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在报名首日(即2025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下午5时30分。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注册,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个人经历应填写至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3.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以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报考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以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报考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2)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0月13日)之前取得;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0月13日)之前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3)聘用前已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0日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到招聘单位,否则予以解聘。 (4)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或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7)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或因网络等原因影响报名。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手机号码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3日下午4:3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将在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和普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另行发布公告(以下涉及另行发布公告的事项发布网址相同),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四)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考生报名确认后另行发布公告。2.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及内容分为五类: (1)医生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A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护理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B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药剂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为C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C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医技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为D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D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综合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为E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内容为综合通用能力知识。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五)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六)面试 面试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面试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名次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报考普宁市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考生,须增加传染病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检查。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十)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应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所在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5年普宁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情况表 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10月9日

根据“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部署,2025年N城联动秋季招聘活动将于9月下旬启动。活动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由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教育部主办,广东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以及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广东省委横琴工委、广东省政府横琴办承办,以“万企进百校”高校专场形式,线上线下组织逾1万家用人单位,到全国超100所重点高校,主动上门邀约优秀高校毕业生来粤就业创业。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地区高校招聘安排正式对外发布!(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布)

8月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滚动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65名。《公告》指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有关工作安排,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 根据《公告》,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65名。本轮招聘单位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为主,岗位以教学科研等为主,学历要求为硕士、硕士以上和博士,少量岗位有职称要求,大部分岗位的年龄范围最高放宽到4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至29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报名。 值得留意的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已于2025年5月9日至16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得参加第二轮滚动招聘。以下为公告原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有关工作安排,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现就第二轮滚动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65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二、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至29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已于2025年5月9日至16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得参加第二轮滚动招聘。三、其他事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其他事项,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执行。原公告《报考指南》中涉及“报名首日”的表述,均以第二轮滚动招聘报名开始时间另行计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8月6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开展惠来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人数惠来县卫生健康系统2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三、招聘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具体要求1.应聘者年龄18至35周岁以内(即1989年7月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84年7月 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主任医师职称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9年7月7日后出生),主任医师职称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74年7月7日后出生)。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四、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一)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 11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扫描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含电子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有关资料在5份(含)以内的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注意报考岗位与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二)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 7 月12日上午8:30分至15日下午16:30分,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方可进行报名确认。(三)查询结果。报考人员请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需补充提交资料的,请于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前提交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报名而使报名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四)参加考试确认: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8:00至7月17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参加考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五)打印准考证经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 7月2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六)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2.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对应《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岗位。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纸质原件或电子证书)、证明材料。4.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内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同意报考书面证明。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五、笔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直接面试”和“笔试+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医生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1.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2.笔试科目:卫生类岗位为卫生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岗位为公共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将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和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直接面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全部列为面试人选。六、资格复审被列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6.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从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再递补。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八、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九、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十、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十一、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经本次公开招聘获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增加2年期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借用、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聘用岗位职称(执业)资格的,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应取得所聘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十二、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十三、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十四、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四)本公告由惠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663-661520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咨询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附件:1.《惠来县2025年卫健系统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7月2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宁市第二中学等92所学校计划招聘教师共28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4:30。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注册,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个人经历应填写至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3.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18-35周岁,即为1989年6月10日至2007年6月9日出生的。以博(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的。 (2)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为2025年6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户籍。以博(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3)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代码为B040107、大专专业代码为C04010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5)”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复审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资格复审时提供。 (6)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相关证书证明材料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并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8)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或因网络等原因影响报名。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手机号码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4:3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下午4: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四)笔试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3.笔试地点:采用线下考试方式,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全程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普宁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将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六)面试 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面试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名次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十)公示与聘用 普宁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注意事项,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3364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 2025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含1-1至1-5表格) 2. 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广东、建设广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09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组织工作网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报考地或单位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00至16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六、考试 本次集中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不统一编排准考证,应聘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二)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具体测评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以及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部分设置服务期的招聘岗位外,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 公开招聘岗位表 2. 报考指南 3. 咨询电话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4月30日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扎实推动我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揭阳市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于2025年4月23日到嘉应学院开展校园招聘,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人数(一)招聘范围 1.招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 2.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2022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5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其中,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时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二)招聘人数 本次揭阳市揭东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62名,其中: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27名、揭阳市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23名、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医共体总医院12名(详见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三、相关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一)获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所聘医院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获聘在基层服务期间参加规培(委培)的,薪酬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参加规培(委培)的待遇执行。(二)获聘人员经审核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中有关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三)获聘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可予以叠加。(四)在服务期内,获聘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所需必要条件给予保障。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1.网上报名。电子邮件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5:30前将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邮件标题名为: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请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发送。经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本人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嘉应学院医学院广场。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贴相片并双面打印);(2)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生成绩单;(3)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4)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5)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6)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 2022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5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住培基地出具培训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本人保证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以及聘用后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2025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待查验后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4)2025年应届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5)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二)面试1.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6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面试拟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在嘉应学院医学院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 4.签订就业协议。在每场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三)体检。通过面试并签约的人员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级人选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五)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揭阳市揭东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监督方式等事项。(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按人事管理权限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七)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每种情形递补只进行一次: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五、其他事项科技(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二)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现场通知、电话或短信通知方式告知相关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本次招聘单位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5)。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招聘单位简介5.揭阳市揭东区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单位投档电子邮箱及咨询联系人情况表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4月7日

揭阳市榕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榕城区位于揭阳市中心城区,地处“汕潮揭”三市地理中心、潮汕平原中部、榕江流域中段,背倚黄岐山、紫峰山、桑浦山,周环榕江南北河,是揭阳市的政治、文化中心。199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一直为揭阳市委、市政府驻地。现辖中山、新兴、榕华、西马、榕东、渔湖、溪南、凤美、京冈、东升、东兴、东阳、仙桥、梅云、砲台、登岗、地都17个镇(街),共205个村(社区),总面积347平方公里。 为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报榕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150名,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聘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即199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5年榕城区计划公开招聘教职员150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岗位详见《榕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读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专业代码以2025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同时应具备对应学科和学段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可以报低学段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考试流程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校核。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及确认成功,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至4月14日17:00止。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1.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入综合成绩。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对象,若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5.应聘人员须全程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6.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的。 笔试由榕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2)。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上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复查时间、地点以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榕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以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面试时长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评委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进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组织。每个面试评委组设评委7名,评委中专业技术评委应当占1/2以上。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考试成绩的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考察所需的本人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未能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经考察,有违法、违纪、金融信用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按放弃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五年内(含试用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榕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663-8662505,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663-8652491,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含”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由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相关附件:1.揭阳市榕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岗位表2.资格复审资料目录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需要,揭阳市揭东区部分公办学校将赴华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共设60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28个、初中教师岗位15个、小学教师岗位16个、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个),招聘教师7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非在职)。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具体要求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3日以后出生)。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可以以非最高学历报考,但必须符合岗位的相应专业和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同时符合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附件2)要求。(1)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3)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的,可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进行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且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4.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5.其他要求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四、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五、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评、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其中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5年3月3日上午8:30至3月7日下午5:30前通过扫描网上报名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请考生认真复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经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2025年3月11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本人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园西六南面就业广场。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①《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5,请自行下载、录入信息后打印、签名处黑色签字笔填写,粘贴证件照,一式一份)。②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③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⑤学业成绩表、获奖荣誉(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⑥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二)综合能力测评1.综合能力测评于2025年3月12日举行。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面谈,并结合应聘人员师德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2.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推荐入围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足1:3比例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均推荐为入围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应聘人员均推荐为入围面试人选。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三)面试1.发放《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向进入面试的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2.面试: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的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说课内容由考场指定应聘学科相关的课程内容;每人面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为1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每名应聘人员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应聘人员。(四)确定签约对象及签订协议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高分者确定为签约对象。签约对象自动放弃签约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确定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五)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在揭阳市揭东区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七)公示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八)备案和聘用1.备案。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报区人社部门备案。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3.缺额情况。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或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六、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相关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2.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网上报名二维码5.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