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一中学等51所学校计划招聘205名教师(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92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4日期间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 6. 户籍要求:广东省户籍,户籍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7. 报考者须在2022年1月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 近二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 原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人员除外);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 8.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三、加分规定(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4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大学生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2022年1月4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不予受理。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7日下午4时。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完成网上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三)报名要求: 1.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 报考类别分为六类(代码分别为001至006),报考者需明确报考类别和招聘岗位,但不需明确报考具体招聘单位。各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3.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2)”、“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代码为B040107、大专专业代码为C04010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4)”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招聘单位为小学的对应学科教师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影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老校区)维源堂。 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揭阳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者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月20日至1月23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报考类别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定名次,按该类别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类别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相应的报考类别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或选聘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招聘岗位类别代码为002、003、004、005、006的岗位,选聘人选按其所报考类别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在该报考类别招聘岗位中进行现场公开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若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到现场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人选。按选聘程序确定具体聘用单位的选聘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 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或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普宁市教育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1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2021年12月20日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END-来源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有29个招聘单位参与公开招聘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共有9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近二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人员除外);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2022年1月6日下午4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三)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影响报名。 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审核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礼堂。 3.审核要求: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学生成绩表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揭阳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者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月19日至1月21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 笔试卷面满分为15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将面试评委对考生每个要素的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的五个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和所占权重的乘积之和就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经面试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聘人选或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005的岗位,选聘人选必须参加现场公开选择聘用单位,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在该岗位中选择具体聘用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到现场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人选。完成选聘程序并确定具体聘用单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现场公开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薪酬待遇及管理使用 受聘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可优先提拔或晋升职员等级,符合新进乡镇领导班子条件的,优先推荐。受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 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 2022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百名创建美丽圩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点击下载附件-END-来源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日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3名、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2名、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4名(单位简介、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单位相关福利。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到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五楼506室(地址:曲溪街道金凤路625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报考者可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j200911@126.com),然后到揭东区审计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曲溪街道金溪大道21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须贴本人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相片背面签名);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的,应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符合第二项条件的,应提供地级市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等)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第一天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领取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等证书及相应资格条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后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发布有关此次招聘的信息。 2.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后正反面打印于报名时提交。填写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起始时间界定等有关事项,参照“202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须加考体能测试。 (一)笔试 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 2.时间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 卷面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1)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阳市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 为确保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本次通过笔试的,须进行加考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由揭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公告》有关内容执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试、排名在面试名额内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达标即可,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递补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相同的,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集中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折后总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揭东区应急管理局和揭东区审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为揭东区应急指挥中心、揭东区森林消防应急大队岗位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如为揭东区审计服务中心岗位的,则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核准与聘用 (一)核准。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十三、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公告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公告由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十四、招聘咨询电话:0663—3296339(区应急管理局) 0663—3269550(区审计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附件:1. 招聘单位简介 2.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应急管理局 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请点击进行下载
榕城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为加强榕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业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榕城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决定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参加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04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对象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不受全日制限制,往届毕业生仅限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专业),应聘毕业生专业及专业代码须与用人单位公告的要求对应。专业代码参照《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2022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9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即2020、2021、2022年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仅限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专业)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论何时发现或被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资格。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具体工作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共三天(其中:12月17日、18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jyrcwjj@163.com,网上报名者需持相关材料于12月19日上午到报名现场签名确认;12月19日上午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健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接受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健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 (二)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扫描件;往届毕业生就业自荐(求职信)材料及相应毕业证、执业证书的扫描件,并于19日上午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校验,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和签名确认。 现场报名须提供:①报名表;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就业自荐(求职信)材料及相应毕业证、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资料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每位毕业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具体地点现场报名、校验时另通知)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现场报名、校验时另通知)。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 1、面试评委构成。本次面试设评委7名,设主评委1名。 2、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对应岗位类型专业知识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每人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有关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及初定招聘人选公示。面试成绩为初定招聘人选的唯一依据。面试成绩由7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结果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网页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初定招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属于应届毕业生的初定人选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的初定人选没有在2022年1月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受聘的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区卫健局组织对初定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和公安部门开出的无犯罪证明材料。区卫健局负责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实习情况、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违法、违纪、金融信用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就业协议书解除,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区卫健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录取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录取及聘用手续。 1、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防疫要求 严格《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认真抓好抓实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一)面试考生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省事”粤康码参加面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粤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体温异常(两次有效监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四)所有考生进场时间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健康码,参加面试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要组织开展考点疫情防控巡查,考试结束后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 五、组织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662609(榕城区卫健局) 监督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表 2、报名表 3、各招聘单位简介 4、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请点击进行下载-END-来源 |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城区卫生健康局、揭阳发布
惠来辅警招考今天开始网上报名为适应全县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县公安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二、招聘对象报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E、F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11月24日后出生);岗位G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1月24日后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1年1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九)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3年的;(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四、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1月22日至24日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名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仔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1月24日23时59分关闭。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资格审核及确认: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信访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安排:2021年11月25日为岗位编号202101、202102、202106、202107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11月26日为岗位编号202103、202105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11月27日为岗位编号202104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确认资格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2)毕业证书;(3)身份证;(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5)本人大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6)退伍证(岗位D提供);(7)工作单位证明(岗位E提供);(8)《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岗位F提供);(9)驾驶证(岗位G提供);(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三)准考证:网上报名并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9时至2021年12月4日23时59分,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qg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五、笔试(满分100分)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二方面: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60%计入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0:30。3.笔试地点:惠来慈云实验中学高中部。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安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初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公布。六、体能测评(一)体能测评对象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标准:女子组标准:男子和女子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七、面试(满分100分)(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含末位并列分)。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对象须按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八、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九、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十、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十一、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十二、管理方式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签订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政工办每年定期联合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十三、待遇保障获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首次评定层级工资总额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惠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惠公发〔2021〕26号)确定层级工资,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3400元至4000元,并参加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责)。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十四、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招聘的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十五、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惠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办0663-6681854详情请关注县公安局“惠来警讯”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附件: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11月12日附件: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END-来源 | 惠来县公安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后出生的)。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 日9:00-11月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 (2)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1年11月4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 4.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形式、时间。笔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1小时后在考场公布栏现场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2. 资格审核。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将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事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中查阅。 3. 面试组织。面试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在资格审核后2天内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核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及面试。 九、加强监督管理 招聘联系电话:0663-8768115(揭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663-8220380(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3-8339624(揭阳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 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市直单位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除外); 4.报考正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职位表》查看遴选职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9:00-9月27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度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县(市、区)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门盖章批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②学历材料。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岗位调剂和遴选计划核减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改报由被取消职位的遴选机关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并与拟改报部门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按照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需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也可按照核准的方案自行组织。面试计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各遴选单位负责。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现任职务职级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疫情防控 本次遴选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遴选考试。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附则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3-8768853 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 监督电话:0663-8768207附件:1.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9月18日👆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细信息-END-来源 |揭阳市人民政府、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