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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招考,今天开始网上报名

惠来辅警招考今天开始网上报名为适应全县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县公安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二、招聘对象报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E、F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11月24日后出生);岗位G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1月24日后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1年1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九)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3年的;(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四、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1月22日至24日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名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仔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1月24日23时59分关闭。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资格审核及确认: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信访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安排:2021年11月25日为岗位编号202101、202102、202106、202107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11月26日为岗位编号202103、202105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11月27日为岗位编号202104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确认资格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2)毕业证书;(3)身份证;(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5)本人大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6)退伍证(岗位D提供);(7)工作单位证明(岗位E提供);(8)《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岗位F提供);(9)驾驶证(岗位G提供);(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三)准考证:网上报名并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9时至2021年12月4日23时59分,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qg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五、笔试(满分100分)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二方面: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60%计入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0:30。3.笔试地点:惠来慈云实验中学高中部。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安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初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ydw.com)公布。六、体能测评(一)体能测评对象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标准:女子组标准:男子和女子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七、面试(满分100分)(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含末位并列分)。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对象须按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八、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九、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十、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十一、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十二、管理方式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签订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政工办每年定期联合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十三、待遇保障获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首次评定层级工资总额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惠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惠公发〔2021〕26号)确定层级工资,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3400元至4000元,并参加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责)。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十四、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招聘的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十五、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惠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办0663-6681854详情请关注县公安局“惠来警讯”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附件: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11月12日附件:惠来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END-来源 | 惠来县公安局

2021-11-12 15: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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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后出生的)。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 日9:00-11月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  (2)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1年11月4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  4.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形式、时间。笔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1小时后在考场公布栏现场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2. 资格审核。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将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事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中查阅。  3. 面试组织。面试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在资格审核后2天内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核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及面试。  九、加强监督管理  招聘联系电话:0663-8768115(揭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663-8220380(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3-8339624(揭阳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 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21 2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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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市直单位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除外); 4.报考正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职位表》查看遴选职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9:00-9月27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bm.gd-pa.cn/w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度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县(市、区)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门盖章批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②学历材料。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岗位调剂和遴选计划核减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改报由被取消职位的遴选机关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并与拟改报部门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按照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需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也可按照核准的方案自行组织。面试计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各遴选单位负责。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现任职务职级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疫情防控 本次遴选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遴选考试。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附则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3-8768853 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 监督电话:0663-8768207附件:1.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9月18日👆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细信息-END-来源 |揭阳市人民政府、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22 09: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