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12件(来电2件,来信10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8件,生态2件,噪音2件。其中,榕城1件,揭东2件,普宁5件,揭西1件,惠来2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分交)。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市直单位办理。

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件14件(来电6件,来信8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大气2件,水6件,生态3件,固废1件,噪音2件,其他污染1件(1宗案件涉其他污染、大气)。其中,榕城2件,揭东1件,普宁8件,惠来3件。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办理。

截至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三批10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9件,未办结1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5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11件(来电6件,来信5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大气2件,水4件,生态3件,固废2件。其中,榕城4件,揭东5件,揭西2件。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办理。

截至5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二批8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8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5月2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6件(来电1件,来信5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大气5件,水1件。其中,榕城1件,揭东4件,高新区1件。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办理。

截至5月2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一批10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9件,未办结1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5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件19件(来电6件,来信13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大气4件,水10件,生态3件,噪音1件,固废1件。其中,榕城1件,揭东10件,普宁2件,揭西2件,惠来3件,产业园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办理。

截至5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批7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1件。相关群众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5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8件(来电3件,来信5件),列为重点件2件。涉及水3件,生态2件,噪音1件,固废2件。其中,榕城1件,揭东3件,普宁3件,惠来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办理。